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在光天化日之下,信用社的员工和领导利用国家国库里的现金大肆赌博,尽兴之后,为了赌上这个窟窿,其信用社的领导又派其社信贷员“刘红亮”(现在逃)四处骗借存单,后又在其领导的唆使下,“从容”的逃跑。而后其领导又用手中仅有的特权做了假的质押贷款,贷款协议书全是仿造的,上边的每一字都不是本人所添写的,签字也大概是“某位领导”所签。就连小学生一比较也能分辨出是不是本人所写的。就这样在以后的法院审判中,当事人几次要求做真伪鉴定,法院竟然置之不理。用句不好听的话的来说,他们串通一气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这案件一经查明就可能涉及一批“忠于国家金融系统的好同志”和一批“严格执法为人民申冤的好法官”还有一些上级领导。他们极力的维护着自己手中仅有的权力,使得法律在他们这里失去了光彩,法律的天平在这里倾斜了。法律由他们的一手操纵。试问这样的人该不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该不该得到应有的保护呢?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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