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万元存单旅行记
57岁的李广纪被儿子戏称为“倔老头”。他的律师问他:“官司还打吗?”他说:“继续。继续搞下去,直到真相大白。”
作为村中最先富起来的生意人之一,李广纪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将9万多元的存单借给了信用社工作人员“应付上级检查”。此后存单在经历了违规质押手续后被划扣。而此时借存单的人已经潜逃,法院判担保人赔偿李广纪损失。
“我在替担保人打官司。”李广纪说。这个时候;他的官司已经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和再审四场诉讼,几乎到了穷尽法律资源的地步。
应付“上级检查” 借走了存单
“几乎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李广纪说。
2000年5月底,同村的林铁生到李广纪家,问李能是否借给信用社存单。作为村中有名的富裕户,李广纪似乎没有理由拒绝——林铁生的表弟刘洪亮是昌黎县大周庄信用社的出纳,此时信用社有了麻烦:有一笔风险贷款需要用存单来应付一下,而且存单可以在一个月后归还。李广纪在犹豫了半天后,决定借出。
6月1日,昌黎黎县大周庄信用社出纳刘洪亮和主任陈瑞国到了李广纪家,借走了5万元存单,6月17日,又借走了46200元的存单。
李广纪在被借走存单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钱会有去无回——林铁生和刘洪亮是表亲,
同时林也很有钱,曾说过,被借走的存单如果出什么问题的话,他可以偿还。而且这两次借走的11张存单刘洪亮都打了欠条,作为证人,林铁生曾在第一张欠条上签字。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
6月30日,刘洪亮和陈瑞国到了李广纪家,李以为二人前来归还存单,但二人说上级检查还没有结束,需要再借用存单几天。
7月5日,陈瑞国找到李广纪问,你这几天见到过洪亮吗?李广纪答:没有,怎么了?陈答:他失踪了。
李广纪大吃一惊。
2000年9月19日,和李广纪同村的张继胜被农行昌黎县支行新集营业所告上法庭,原因是:他的贷款用途和申请贷款用途不一致,银行要收回贷款。
和李广纪一样,张继胜被刘洪亮以同样的理由借走了5万元存单,见证人是刘的表兄林铁生。然而他没行想到的是,他的存单已经被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贷了款,贷款人为张继胜。贷款额为6.6万元,质押物是自己的5万元存单和李广纪的两万元存单。贷款用途是购买柴油。
张继胜说,自己的存单还借给别人了呢,怎么会去贷款?而且自己并没有买过什么柴油。
此时,李广纪知道,他们的存单可能是被诈骗去了。
同样,李广纪也很快知道,他原来也贷款了——以自己的存单为质押物,贷了两万元,用途是买车,经手人是刘洪亮。
后来,昌黎县人民法院对张继胜被诉一案做出了民事裁定:考虑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中止诉讼。
但是,不依不饶的张继胜第二年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林铁生和农行昌黎县支行新集营业所归还自己的5万元存单和赔偿损失两万元。
此后,经历了两次判决,最终法庭判林铁生赔偿张继胜的损失。
张继胜的妻子李艳芬说,张继胜和李广纪从来没有贷过款,准冒用他们的名义贷了款?张继胜贷的款到哪里去了?李广纪贷的款到哪里去了?
刘洪亮其人
得知刘洪亮潜逃后,李广纪和张继胜马上向昌黎县警方报了案。后经侦查查明刘洪亮于2000年7月1日上午出逃。
今年8月15日,昌黎县经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是:刘洪亮共用李广纪和张继胜的存单从农行昌黎县支行新集营业所和大周庄信用社骗取贷款12万元,用于偿还他所在单位的亏库款25万元。
刘洪亮为什么会有亏库款?
刘的爱人说,刘洪亮嗜好赌博,并且在工作时间也参与赌博。他的亏库款大多是拿去做了赌资,而且被挪用的亏库款数额巨大。在上级信用社开始联查的时候,如果不想办法补上库款,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从李广纪和张继处骗去了146200元的存单,并用这些存单质押,贷款还了库款。
根据李广纪提供的证据,刘洪亮亏库款可能还要更多,因为刘洪亮2000年7月1日上午出逃后,7月2日,他所在的单位大周庄信用社还向他发放了2l万元的贷款,贷款目的:运输。李广纪说,人部跑了,刘洪亮的贷款后来给了谁?是不是别人替他还了库款,又是谁替他还了?人跑了,为什么还能贷到款,令人匪夷所思。
事后,李广纪和张继胜得知,中国人民银行昌黎县支行在2000年8月22日作出了关于免去陈瑞国职务的决定。免职原因是在陈瑞国任职期间,对该社所属出纳员刘洪亮,从1999年到2000年6月频繁挪用库款事件,繁挪用库款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监督、领导责任。决定取消陈瑞国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免去其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事后对包括陈瑞国在内的7个人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决定。
刘洪亮被开除公职,不负责任的信用社中心社主任也因发现案情后隐瞒不报、延误时机而被免职。
诉讼战开打
存单不明不白被质押贷了款的李广纪实在承受不了打击,于2001年9月将刘洪亮和林铁生告上了法庭。
法庭在审理后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立案,在审理后判刘洪亮还款。但在公安人员都找不到刘洪亮的情况下,李广纪到哪里去向他索取款项?李广纪不服判决,“让逃跑和没有还款能力的人还款,怎么能执行得了?”于是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昌黎县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重审的判决对李广纪稍微有利:判决担保人林铁生还款,但是,李广纪认为金融机构违规贷款给刘洪亮和“张继胜”、“李广纪”才造成这个局面,金融机构不可能没有一点责任,于是仍旧不服判决,再次上诉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依然是由担保人林铁生还款,并把以存单为质押的借贷关系定为“借用物品关系”。2005年1月25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昌黎县法院的判决,即由林铁生来替刘洪亮还上这笔款项。
与此同时,林铁生也提出了上诉,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这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李广纪四次诉讼都赢得了胜利,但他不服;
林铁生输了官司,也不服。他们都想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现在李广纪又委托律师,向河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
尴尬的中间人林铁生
44岁的同村人林铁生更是觉得到冤枉。尽管当年借去的存单都是他作为中间人向乡亲李广纪、张继胜借走的,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刘洪亮是在诈骗,并把他扔在了“岔道”上。
2000年7月14日,在得知刘洪亮已经逃跑的情况下,林铁生到了李广纪家,林铁生在哄劝李广纪妻子的过程中,写下了这样的字条:关于刘洪亮向李广纪借存单玖万捌千元,因刘洪亮人不在,由林铁生归还。
林铁牛说,他当时只看到李广纪的妻子几乎快崩溃了,才违心写下的。目的是为了安慰一下李广纪的妻子,但决不是要替刘洪亮还款。但是李广纪和张继胜都认为,他们和刘洪亮素昧平生,如果不是在同村的林铁生做中间人,并且保证决不会出问题的情况下,他们为什么要将存单借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事情发生后,张继胜的爱人李艳芬和李广纪的爱人张玉芹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
李艳芬说,她觉得太窝囊了,存单被诈骗走本来就不能接受,而且出现了假冒自己丈夫的贷款合同,由于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她家的存单被划扣了,怎么也理解不了,以至于出现了精神障碍。而张玉芹也因同样的自我折磨,经奏皇岛市九龙山医院诊断为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她们二人现在常年服药。
李广纪说,本来是本着帮忙的目的才借给刘洪亮存单的,可出书后,他家和林铁生家已经形同陌路,这个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金融机构有没有责任?
李广纪说,很明显,大周庄信用社是在恶意抵押。
“7月1日逃跑的人,第二天还能得到贷款,这不可能。”李广纪说,公安局证明刘洪亮从2000年7月1日一直在逃至今,但是他的贷款合同却是在次日和大周庄信用社签订的,刘洪亮逃跑后的贷款发放给了谁?
“大周庄信用社违规贷款才使得我的存单被恶意抵押。”李广纪说。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贷款出资人起码需要签字,但刘洪亮的借款合同上仅仅用李广纪的手截就代替了,而且这个手戳是刘洪亮私刻的。李广纪说,如果这样也可以贷到款的话,那么捡来的存单也可以贷到款。没有经过出资人的授权,仅仅凭借私刻手戳就能拿到贷款,贷款手续是如何审批的?
“农行昌黎县支行没有存单处分权。”李广纪说。他的存单借给了刘洪亮,但后来“张继胜”居然用他的存单质押贷了款,而真正的张继胜却从来没有贷过款,自己也没有贷过款,但都成了贷款入。昌黎县农行新集营业所是怎么把款放出去的?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这样的款才能贷出来,那就是违规贷款。”李广纪说。“而且现在知道款项的实际使用人为大局庄信用社,因为刘洪亮将贷来的款补了库款。”
李广纪说,“张继胜”和“李广纪”在农行昌黎县支行新集营业所的贷款因到期不能归还被划扣,假冒的借贷合同让他们蒙受巨大损失,金融部门应该有责任。
大周庄信用社认为:借款行为是刘洪亮的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李广纪出借刘洪亮存单是个人意愿的真实表达,以存单质押合法有效。农行昌黎县支行认为:他们依照小额质押贷款操作规程为借款人办了手续,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本息,银行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符合法律程序,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张继胜的妻子说,如果银行真的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就不会出现“张继胜”和“李广纪”贷款事件,正因为违反了规程才会出问题。
今年1月25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如下:刘洪亮借用李广纪存单事实清楚,在二人之间形成了借用合同的法律特征,刘洪亮应该返还李广纪的存单,因刘洪亮已将借用的存单用于质押,致履行返还义务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则应当返还同等价值的财产。由于刘洪亮的出逃,林铁生承诺由其代为偿还,因此林铁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广纪以质押无效为由,要求大周庄信用社及昌黎农行返还划扣的存单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不予支持。
没完没了
李广纪说,他随便就能挑出假冒的《小额质押借款合同》中的违规之处:“贷款调查评估人员”和“贷款发放人员”居然出自一个人,明显违反了《贷款通则》第40条之规定——审贷分离制。
明显违规的操作被银行辮称为“依照操作规程”,太让人生气了。
“尽管依照判决,我可以从林铁生那里得到赔偿,但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所以请求上一级检察院抗诉。”李广纪说,经历四年时间四次审理,这起案件的关键事实之一“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的真伪没有进行审理和认定,“笔迹司法鉴定的申请”也没有采纳,如果法庭对这两项作了审理,真相就可能大白,这是让他感到遗憾的地方。所以没完没了的诉讼是为了得知事件的真相,他为这场官司几乎精疲力尽。
摘自2005.9.11星期日 燕赵晚报-大周刊 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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